根据美国税法的规定,美国公民与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是法定的美国税务居民。但是,一个外国人也有可能被定义为“美国税务居民”(在美居住超过183天即成为美国的纳税居民),进而产生向美国申报全球个人所得及纳税的义务。

除美国公民外,其他两种税务居民的判定方式如下:
1. 绿卡测试
在税务年度的任何时候是美国合法永久居民,也就是说,持绿卡者从进入美国那一刻,便已成为美国纳税人。
2. 居住测试
当年在美国境内居住至少31天,并且当年居住在美国境内天数+去年居住在美国境内天数/ 3 +前年居住在美国境内的天数/6 > 183天。
满足这个计算公式的外国人也会被认定为美国税务居民。
美国的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最大的区别在于,非税务居民只需要申报自己在美国境内所取得的收入,而税务居民则像美国公民一样,需要申报自己的全球范围内的收入。
居住时间测试例外情况:
首先,暂时居住在美国并且持有F、J、M或Q签证的学生,在持有有效签证的五年内仍属于非美国税务居民,不按照居住时间测试判定。
其中,留学生(F/J/M/Q Visa Student)来美国>5年,第六年在美国境内待够183天以上,则从第六年开始,可以被算作居民外国人(Resident Alien)。
其次,交流学者(J&Q Visa Teacher and/or Trainee)来美国>2年,第三年在美国境内待够183天以上,则第三年开始可以被看作是居民外国人( Resident Ali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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