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后,容易陷入哪些税务误区?

发布日期:2023-08-01

每年都有许多中国人申请移民美国,拿到美国绿卡后准备在美国安家落户,开始新生活。然而,在正式移居美国后,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进行税务规划,这也是大部分移民申请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在美国税务规划中,我们绕不开的一个制度就是——美国的全球征税制度,对此很多新移民常常存在一些认知误区。今天,我将为大家列举五大误区,希望对大家进行参考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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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全球征税制度是对移民者在全球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征税?


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在美国国税局的眼中,资产和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收入包括工作所得、投资利息、股息、资本利得等;而资产则指的是个人拥有的房地产、土地、金融资产、公司股份、股票交易收益、无形资产、天然资源以及收藏品等。美国的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非个人资产。举例来说,如果成为美国纳税居民后,在国内拥有一套价值2000万人民币的出租房,每年租金收入约150万人民币,那么只有这150万人民币的租金净收入会被美国国税局征税。而如果将这套房子卖掉并获得利润,那就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然而,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前所拥有的财产是无需缴税的。


误区二:在全球征税制度下,海外工作的纳税居民需要交两种税——工作所在地的税和美国的税?


美国的全球征税制度遵循一个原则:不会重复征税。也就是说,美国纳税人支付给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税款可以用来抵充美国境内的税款。举例来说,如果拥有美国绿卡而在中国工作,那么在报税时可能会按照中国的税法先交税,因此在申报美国所得税时,支付的中国税款金额可能可以用来抵充相应的美国税款。如果在中国的税率比美国高,抵充的税款可能还有剩余,可继续用于抵扣未来的税款。相反,如果拥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在美国获得收入,那么必须向美国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美国当地的税。


误区三:成为美国纳税居民后,纳税居民在其他国家拥有的公司产生的利润也需要缴纳美国税?


这也是错误的理解。美国的全球征税制度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拥有股份的公司则是另一个实体。如果纳税居民拥有中国公司的股份,并且该公司的利润未以分红方式支付给纳税居民,那么纳税居民无需为其所拥有的中国公司产生的利润缴纳美国税。举例来说,如果某个纳税居民拥有中国公司,每年该公司盈利1000万人民币,但该纳税居民未获得任何分红,那么他无需为这1000万人民币的利润缴纳美国税。然而,可能需要申报海外公司的税务表格。


误区四:FATCA(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对新移民造成很大影响?


实际上不尽然。FATCA要求其他国家向美国国税局提供美国居民在该国获得的投资收入,以及来源于美国资产的利息和股息等账户信息。它所涉及的仅是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信息通报。信息通报和缴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是需要多填一张申请表,而无需交纳额外税款。需要注意的是,FATCA的条款也适用于保险、信托、基金和理财等。


误区五:所有的海外收入都需要缴纳美国国内的税?


事实上,美国针对海外收入每人每年有接近10万美元的免税额。举例来说,夫妻两人都拥有绿卡,每年从中国获得共计11万美元的收入。如果分别报税,扣除每人10万美元的免税额后,每人每年只需要对1万美元的收入进行报税。而这1万美元的收入,如果在中国已缴税或在美国有其他生意费用的支出,还可以享受一定的抵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免税额仅适用于主动获得的收入,如工资收入,但不包括公司分红、银行利息、投资回报、赌博所得、社保福利金、退休金和年金等。这意味着通过房地产或股票交易等获得的收入,不能计入每年超过10万美元的海外收入免税额之内。


综上所述,对于中国移民申请者来说,了解美国的全球征税制度至关重要。我们需要明确全球征税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非资产,同时理解在该制度下,不会重复征税,支付给其他国家的税款可以用来抵充美国境内的税款。此外,持有海外公司股份并未获得分红的情况下,不需要为该公司的利润缴纳美国税。


对于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它只要求向美国国税局提供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信息,不会额外增加缴税负担。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美国针对海外收入的免税额,每人每年约为10万美元,超过部分才需要缴纳税款。


在移民美国后,合理规划税务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考虑利用合法的税务优惠政策,降低税务负担。如果您对税务规划有疑问或需求,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您在美国的生活和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和高效。了解税务规划对您和您的家庭的财务状况和未来都将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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